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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顺跟着谢季跑了一趟勐泐,这一趟可去得够久,在勐泐就待了二十来天,要不是谢季和路顺身上都还有任务,只怕谢季还能再在勐泐呆上个一年半载的。

能在勐泐呆那么久,自然是有收获的。

他们见过了很多闻所未闻的东西,土里长的地上跑的,别提多新鲜了。

谢季知道蜀地多山,还不能伐木,又看到勐泐全是森林,可森林里似乎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口粮,便由刀红的亲卫带着,在森林里寻摸了三四天。

几个跟着谢季进森林的人山上的背箩里都被谢季塞满了东西,别说,还真让谢季找到了可以带到蜀地甚至西北种的东西。

当地人称玉麦,是最初南诏的汉人带到勐泐的重要,用玉麦须煮水,阳明胃经,通肠下气,后来本地人发现除了须,茎叶可以给牲口吃,果实也十分好吃。

只是勐泐的玉麦着实小了些,也就成年男子两个指头那么粗。

据说南诏的玉麦就大了很多,能有小手臂那么粗。

谢季看着被当地人随手撒了种子在路边,就长得郁郁葱葱的玉麦,心生一念,不仅从勐泐带了不少玉麦种子,甚至还要求路顺让人去南诏再寻一些种子。

路顺走的时候沈南珣就有交代过,他也知道,粮草是大事,故而对谢季的请托十分上心,甚至担心手下的人不知轻重,离开勐泐回蜀地的时候,路顺带着谢季绕路做了一趟南诏。

在南诏,谢季又发现了另一件让他欣喜的东西,南诏的山不似乎蜀地,虽然延绵,但起伏不大,关键是大部分是土山而非石山。

可就算是并不陡峭的土山,百姓也不可能见天上山去伺候土地,于是便在地里种了一种食用根茎的东西,当地人称洋芋。

九天了,我还阳着

有一说一,再关下去,身体没问题了,可能眼睛要出问题了,最近就觉得天天闷在房间里使用电子产品眼睛已经不太好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