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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秉义先说话,他高中时候就入了党,在兵团又当了领导干部,考上北大之后学习优异、团结同学,所以便顺理成章的当上了系学生会主席。

当他知道自家弟弟出版了一部后,仅仅高兴了片刻就陷入不安之中,连忙找来《小芳》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看过之后他愈发担心了,早就想和弟弟长谈一番,只是学习太忙不方便回吉春,现在总算是找到机会了。

“秉昆,我原本以为你已经慢慢成熟了,为什么做事还是这么莽撞、这么不计后果?”周秉义拿出小芳,一页一页的给李云帆指出那些他觉得敏感的地方,尤其是那些对未来的回忆,哦,在周秉义看来那是畅想。

“……秉昆,你这本书有些地方思想很成问题啊!你怎么一点儿都不慎重呢?你为什么要写这样的书?”周秉义的话里满是担忧。

“因为能挣钱啊!”李云帆坦坦荡荡的回答,“光明做手术要钱,而且要很多钱,光靠我和郑娟以前攒下的根本不够!而且医生也说了,这种手术越早做成功率越高,年纪越大就越容易失败,所以我也等不到毕业分配工作了。”

周秉义直接愣住了,来之前他设想过无数理由,或是为了和周蓉赌气,或是想出风头,或是其他乱七八糟的原因,但唯独没想过这个!

“周秉昆,你这是在侮辱文学!”周蓉气得两眼直冒火,在她心中文学是无比神圣的,没想到却有人把文学当成了牟利的工具,这比扇她耳光还难受。

“文学能让一个看不见的孩子重见光明,我觉得这比什么都有意义!”看到她这样,李云帆心里可是畅快的很。

不等周蓉反驳,李云帆又刺了她一句,“我要是跟胡适一样,一个月拿三百八十块大洋,那我也天天吃喝嫖赌,还写个屁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