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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这么熟练?”沈莱恩好奇问道。

许少庭道:“再熟练也没用,也只能打英文。”

他心中想,要是拼音普及,有了这台打字机每天一万字都没问题。

手写的效率远远比不上键盘,但是这次准备的故事也不长,动笔之前他先向沈灵均讲述了,是个二十万字左右带有幻想色彩的故事。

这个故事少庭也早早和沈灵均选定了投稿期刊,是纽约本地的一本面对大学生的读物杂志。

故事主人公设定便是个十九岁,大一新生,有些害羞但心地善良,大多时候还算阳光开朗的白人男孩。

听到少庭要设定白人做主角,沈灵均蛮惊讶:“你要以白人做主角?”

“本土化再所难免。”少庭说,“你听我继续讲下去。”

这个白人男孩金发碧眼,但是寄人篱下,父母早逝。

沈灵均又打岔:“很经典的开头,塑造主人公悲剧性的童年经历,一看作者就是老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