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海滩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下文学www.20qb.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那就是以后想要买房入户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个是取得保书,保书必须由买房人原居住地的十户邻居、族长或里长签字画押,说明他家在原居地不是犯事或犯口舌之家。

另外一个,由即将迁入地的原卖家邻居,即紧挨着的十户邻里同意,方可入户。

缺这两份文书,哪怕你再有钱,抱歉!你买不了房!

当然,那些邻居也不能平白无故的让人做不了房屋买卖,他们得有据可循,具体的方案内也详细备注了的。

上两份文书如果都不选,那你就自个儿买块无人居住的土地,自己建个独居房子吧。

可在各种苛捐杂税下,普通民户根本就没那能力。

因为朝廷虽没说不允许,可如果你是独户居住,那朝廷如何去管理呢?

比如徭役,那都是按街坊、按村落摊派的,到时谁愿意跟你组队?

如果没人组队,那你只能吃点亏,得干完别人组队的所有徭役了,那样的话谁能承受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