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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胜念完书,再回国的时候,就已经不再是那个十九岁,在王雪柔床上软硬皆施,逼迫她就范的青葱少年了。

他把头发剃短了,皮肤被加州的阳光晒得黝黑,美国健身馆遍地,李景胜穿着黑色的T恤,却包裹不住他喷发的肌肉,完美的倒三角,马甲线,六块腹肌。

他举手抬足间散发的荷尔蒙,把空窗多年的王雪柔瞬间迷倒,他们当晚就看对了眼,在李复和王英姿的眼皮子底下滚了床单。

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禁忌的恋情带着压抑,反而像重新苏醒的火山一样喷发,李景胜那会儿想明白了,为什么男人喜欢偷/情,喜欢打野食,因为那种隐忍的刺激,让人血脉喷张。

他们每天都在李复和王英姿睡熟之后偷情,因为这种变/态的不伦感,让两个人的感情随着性一起,与日俱增。

王雪柔却是先放手的那个,她得到的越多,就越觉得不够,在这段婚姻中,她掌握着主动权,她在李景胜的谦卑宠爱里,越发骄纵,越发喜怒无常。

即便在李景胜与欧阳姗姗结婚的当晚,李景胜在最后时刻伸出的橄榄枝,她都弃之不理,她挺着骄傲的脖子,以为世界永远都会围着她转动。

这两年,她拒绝了很多次李景胜的示好,直到这种示好的次数越来越少,最终趋于为零。

王雪柔冷笑起来,眉眼间是一贯的不屑,但她已经没了底气,姿态拿捏久了,忽然就发现狩猎者失去了耐心。

她终于开口,“站那么远做什么?怕我吃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