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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野兽的对抗,自古传到现在,从剑齿虎、岩羊、野猪、狮子...那么是什么让人类占据了上风——武器、语言、族群。

一只从母胎中就开始学习狩猎自己的野兽,即便再怎么会施展身上的力量,不断打磨爪子以变得更加锐利,也不会比得过一把耗时三个月制成青铜合金长剑。

青铜盔甲和青铜兵器,都是中世纪传中中最顶尖剑客使用的武器。

《罗兰之歌》中主人骑士罗兰的佩剑,圣剑杜兰德尔,是中世纪欧洲大陆上的三大圣剑之一,就具备这种古老合金的部分特征。

金黄色、璀璨,明丽的光泽可以反射恶毒诅咒。

兵器和骑士本人融为一体,在立下史诗般的功绩的同时,也使得他成为史上第一位被称作即圣骑士的人。

哪怕是最受到弗兰西特人爱戴的圣人贞德,她和爱斯巴尼亚军队作战的时候,最乐意使用的也是一把金黄色的短剑和还有一根二三十寸长的旗杆。

伊凡尝试用自己剩下的时间向四周寻找,可别说是一把锋利的青铜剑了,就连稍微坚硬一点的树枝都找不到半根。

脚后跟踩踏的石子半嵌入地底,想要挖出来参与作战,只怕还需要非好半天功夫。

这里仆人也太勤劳了一点。

明明花园里面的树木繁多,地面却难以瞧见半根树枝。

伊凡的眼睛睁开得老大,猩红色的血丝如同蜘蛛网一般,悄无声息地爬到苍白的眼珠里面:“怎么办——办——怎么办,这世界上的意外总是来得太过于突然,就这样安安静静地接受死亡。”

“比起其他只能存留一世的普通人来说,也不算亏了。可是...可是...这tm是狼人啊!”

“尖锐的牙齿会在攀附上猎物的一瞬加开个洞穴,然后再用下颚顺势撕咬,自己完成的身体大概体会不到一丝死亡的安宁,就会在几秒钟内,迸发出雨点般的血液,然后变成四分五裂的肉块。”

“死就死呗,五马分尸的死这谁能乐意。”

伊凡忽然变得冷静下来,他完全驱散恐惧和焦虑,仿佛无视了现场这幅危险地场景,代表时代理智和辩证的阿威罗伊主义此刻在卢兹匹特堡一处偏僻花园角落掀起了苗头。

他皱起眉头盘算起来,那生死的关键就交织在头脑风暴中。

“不能放弃,也不能赤手空拳地去搏斗。”

腥臭的气味从对面尖拱状的嘴巴散发出来,一同奔赴而至还有留齿缝中飞溅而出的浑浊唾液。

也不知道对面长得到底是嘴巴,还是几年不洗的屁股,那唾液比起挑食不吃蔬菜的小孩所排泄出来的粪便还要臭上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