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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戈斯想要将莫森等人接进了内城,依靠他的地位,在内城买下一小座二层小楼不是什么问题,

这是莫戈斯离开克罗索斯之前能给自己这一世的家人留下最后的福利了。

前往巴奴比斯路途遥远,就算是快马加鞭也要半个月,再加上罗索利亚省属于刚刚开发的地界,都是一眼看不到边的荒地和山岭,路上的魔兽不在少数,莫戈斯不可能带着自己的家人前往自己的领地。

再者莫戈斯是要改姓氏的,按照王国公约,也就是说莫戈斯属于分家了,麻布是麻布家,就算莫戈斯和他们有血缘关系,住在一起,带着他们,他们也只是自由民。王国的公约可不是莫戈斯这个小小的男爵能践踏的。

而且完全没有必要。

与其让他们跟着自己受苦受累,还风餐露宿,时刻面临着危险,不入让他们待在繁荣富饶的克罗索斯吧!

莫戈斯又给莫森留下来了五十枚金币,就算是坐吃山空,也够家里人一辈子用的了。

处理完家里的事情,莫戈斯先是回了蓝宝石大酒店睡了一个好觉,第二天一早,莫戈斯带着十五准备了一份礼物,他要去拜访自己的老师,当初莫戈斯在上识字班时候教授莫戈斯的老师,菲尔特。一晃八年过去了,他的老师已经变成了克罗索斯里的一位远近闻名的学者了。

莫戈斯拿着礼物,来到了克罗索斯城的公民区,公民没有斗气,指的是有知识有文化,在国家考取了文凭的人。

有斗气,魔力,精灵,魔兽,再有战功,就会是贵族阶级。

有知识,文化,文凭,这些代表公民阶级。

会手艺,卖东西,跑马行商,这些代表了自由民阶级。

至于奴隶,他们的来源有很多种,没有权利的被统称为奴隶。

一个二层小楼前,莫戈斯敲响了门,看门的是一个老人,年尽古稀,头发雪白,已经秃顶,留着圈嘴胡子,右侧胸前挂着一个铭牌,这是奴隶的象征。城里面人那么多,你不带铭牌,谁知道你是谁家的奴隶。

“大人,您有何事?”圈嘴胡子老奴隶,满脸恭敬的对着莫戈斯施礼。

“你好,我是莫戈斯·麻衣男爵,我找菲尔特老师。”莫戈斯面带微笑,努力让自己有些贵族的样子,而不是个只懂得打仗的骑士。

“大人您稍等”圈嘴胡子老头,连忙跑去通知自己家老爷了。

菲尔特急忙跑了下来,尽管他是一名王国的公民学者,不过他并不是贵族,贵族来访,他必须亲身相迎,这是王国公约中的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