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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外城区的孩子们,刘小良是少数几个能够上得了私塾的。

而夫子教过……不管夫子说了什么,刘小良现在做的事都绝对是和常理相悖的。

不请自来,私闯家宅,杀人越货什么的。

但刘小良觉得吧,反正夫子现在不在他身边。而就算夫子在他身边,看见他手上的东西,也该学会闭嘴的。

天朝上国,礼仪之邦,啊呸。

整个中原坚持了那么久推崇了那么久自豪了那么久的东西,在那些会发出巨大轰鸣和火光的家伙面前,没有半点卵用。

刘小良手上的是一杆洋枪,不是铳,是真正的能装五发子弹的,拉动一次枪栓就能发射一次的那种洋枪。

其实毛鬼们很久就做出这种枪了,只是一来买得起的朝廷不重视不想买,二来想买的人没钱买。

而且,踩着那么一个庞然大物,就算洋人已经用铁和火在它身上烙下如此之多的伤痕了,他们依旧还是对脚下的那只巨兽感到发自内心的胆怯。

万一脚下的巨兽突然站起来,万一他站起来之后又有了足以伤人的尖牙利齿……

因为很多毛鬼都能为他们的直觉佐证,就如倒在刘小良脚边的这个牧师。

当时牧师右手单手拿着枪,左手举着一个烛台,朝着刘小良吊在最后面那排椅子上的老鼠靠近。

刘小良握着一枚长长的卵石,在牧师走过他身边的瞬间从长椅后面钻出来,左手抓住了牧师的右手腕让他的洋枪无法发挥作用,并把他朝一边拉扯;右手则挥舞那枚卵石敲击牧师的脖颈,就把牧师放倒了。

刘小良把绳子从窗口扔下去,陆明德很快就爬上来了。

“内城区了,这下总该有了吧。”陆明德伸手摸了摸牧师的脖颈,再轻轻捧起他的脑袋摇了摇。

陆明德和刘小良在外城区总共杀了三个士兵,但运气不好,全都是汉姓的。

爷孙两觉得吧,毕竟外城区,就算有满异姓的在做卫兵,也不能跑到外城区去巡逻,还是巡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