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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何辞再次——欣然接受。

这时,宁檬瞧见了运动服上的logo,是球队俱乐部的标志,更巧合的这支俱乐部便是宁家赞助的。

“你喜欢这支球队?”

“还行,比较有看头。”他答得一贯言简意赅。

“想不想要签名,谁的都可以。”宁檬决定给他弄点儿福利来,可是忽然想到什么,又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添了一句,“我朋友在里面工作。”

说着,她拿出手机给堂兄发微信,“小老板,在伦敦吗?”跟外面人一样,她称呼这个哥哥小老板,并且认为他是自己见过最称得上优雅有内涵的人。

小时候,她的作文《我最敬佩的人》,写的便是哥哥。

宁家人丁不多,到宁檬这一辈就两个孩子——她和大伯家的儿子宁城。两人相差8岁,在这样祥和有底蕴的家庭中关系一直处的不错。他的父亲是俱乐部老板,宁城本是依照自己的喜好学医,后来在伦敦遇到了小骗子。他舅舅把他弄回来后,他便改了本行投身到这里来。

球场上,宁城从来不坐到前面预留的位置,总是穿得一丝不苟混在疯狂的球迷里,然后高雅地坐在那儿微笑着认真观看。有想收购俱乐部的商人认为他大概比较好说话,便经常找他商讨,可他每次都绅士地拒绝,不容置疑。

没两秒,宁城的消息就回了过来,“不在,有事?我让人过去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