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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件套头的毛衣,现在除了手里这半截袖子,也就剩下一条袖子没有织了,今晚把袖子织好,明天好好把毛衣洗洗,后天就可以给长林寄去了……

带着美好的期望,她更加快速的织着手里的毛衣,只想着完事就能寄过去,却没想到,毛衣好织,那个信实在是太难写了。

原主的字迹只维持在小学水平,唯一的优点就是能看清,张巧芳趴在桌子上毁了N张纸,终于写出了一张超级难看的家书,想到今后写信都要这么痛苦,她觉得有点脑仁疼,可原主都已经嫁人了,现在告诉丈夫她要好好学习,恐怕要让人觉得她病的不清了。

她神情僵硬的坐在桌子前,用力地瞪着歪歪扭扭的字迹,脑子里飞快的想着办法,最后泄气的承认,她这辈子,估计都要这么写字了……

一份七扭八歪的书信,连带着一件深蓝色的毛衣,被送到了宋长林的部队,收到包裹的宋长林,看到东西的体积,还以为是母亲给寄了什么东西?他打开包裹一看写信人,顿时乐了,张巧芳眼里那不成体统的字体,在宋长林眼里简直是堪比天书:媳妇这么快就给他写信了?还亲手给他织了毛衣?

想到临走前一晚巧芳的柔顺,宋长林盯着书信的双眼一片火热,只觉得这大冷的天,他从心里往外的暖,从脚底往上的热,从……

“家里写什么了?看你这一脸春心荡漾的表情,我都要起鸡皮疙瘩了。”

超大的嗓门,把宋长林心里那点绮念打击的支离破碎,他有点脸红的把信叠起来,谨慎的揣到内兜里,而后气愤的发现,某个相当不见外的人,正拿着他媳妇给他织的毛衣在自己身上比划呢?

第11章

“你给我拿来,这是我媳妇给我织的。”一把抢过毛衣,宋长林低头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而后满意的发现,大小合适,肥瘦正好,显然织衣服的人非常了解他的体型,不愧是他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