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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为什么会被叫做‘喂食者’呢?”半精灵现蛮子似乎对自己的绰号并不反感,便出声打趣着。

“因为我不太擅长扮演‘食物’这个角色,也总是演砸。”巴里特淡淡的回答。不过我的同伴总是很擅长,这句话他没说出口。

蛮子一边速度飞快的将一些还算完好的狼皮剥下来,一边在心里盘算着。一张完整的冬狼皮应该能卖上三枚金币,也许会更高,但不会超过五枚。可上面有瑕疵、有伤痕的毛皮甚至不值一枚金币。

狼皮这样的毛皮衣物在狮鹫王国其实并不抢手,但终归还是值些钱的。

狼皮不够坚韧,做不了皮甲。哪怕是冬狼皮,也比不上牛皮鞣质的双层皮甲,所以在冒险者它中并没有多少市场。狮鹫王国整体气候温暖潮湿,即便是冬天也不会太冷,穿毛皮服饰的时节少之又少,所以普通人即便有些闲钱,也不会买来御寒。就只有富人或贵族们会买来充点自己的衣柜。

狮鹫王国北方——诺德倒是用的上这些毛皮,但诺德那拥有广袤丘陵、山峦、森林的地形环境中,狼这种生物,是数不胜数的。

巴里特能从那些尸体上分辨出哪些是他杀掉的,而哪些是半精灵和老威尔的杰作。

所有毛皮保存完好的冬狼尸体都是出自巴里特的剑下,所有!常年的冒险者生涯让他在出手的瞬间,下意识的让猎物保有更高的价值——尽量完整的毛皮,如果毛皮值钱;完整的内脏或器官,如果那些内脏有人要;或者某种生物的眼球能卖上大价钱,那巴里特在杀它的时候,会比生物自己都爱惜它那双“黄橙橙”的眼球。

巴里特不需要刻意这么做,一切都是出自下意识的反应。他不知道半精灵和老威尔从事冒险者这个职业究竟多久,按他对‘下流小说’一行人的了解,应该并不算短才对,但这些人却没能养成像巴里特一样的良好习惯。

那些支离破碎、布满伤痕的狼尸肯定出自半精灵之手,这个俊俏的“长耳朵”可以在眨眼的瞬间就出手数次,炙红的双剑宛如雷霆般闪耀,他的战斗风格比巴里特想象的还要狠辣,和那些高贵优雅的森林精灵一点都不同,反而更像是地底卓尔精灵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