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个吻太过黏腻漫长,雌虫身体温度持续升高,呼吸早已紊乱。
两只虫分开之时,嘴唇间拉出一道缠绵的银丝,兰明抬起一只手,指腹擦过雌虫被厮磨得红润亮泽的嘴唇。
诺金刚才一直闭着眼睛,此时才睁开,他耳尖脸颊一片绯红,眼神游移不知道该看哪里。“雄主,您……吻……吻了我?”诺金努力平复着紊乱的呼吸,说话时发现自己嗓音有些干哑。
“怎么?”相比之下,兰明表情淡定,刚才的吻对他仿佛没多大影响。
可是诺金就坐在兰明腿上,肢体的亲密接触让他能够感觉到兰明一些身体反应。
亲吻在雌虫雄虫之间是很少或者说几乎没有的互动,除非……雄虫非常喜欢那只雌虫。
所以……雄主是很喜欢自己吗?
要是十年前,诺金还能肯定,毕竟那个时候,还是雄虫先对自己表白,还做了一些像是在追求自己的事,这种事在虫族,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
雄虫高高在上,向来只有被虫追求的份,他们要是看上某只雌虫或亚雌,只需勾勾手指,最多上门去找那虫的家主商量一下,便可以将虫娶回家。
说是唾手可得也不为过,所以几乎没有雄虫会花心思去追求雌虫。
十年前的雄主定然是喜欢自己的,可是……他们都分开十年了,而且自己如今这种情况,这番模样……
可是刚才的亲吻又那样真实,嘴唇上的酥麻现在还没有退下去。
雄虫只会亲吻自己非常喜欢的虫,所以,他可不可以认为,雄主对自己……至少现在,目前对自己……是十分喜欢的?尽管自己样貌丑陋,身体羸弱,无权无势,连只平纹兽都能欺负到头上,不能给雄虫带来任何好处……连对雄主最基本的义务都无法尽到。
做过的事情总会留下痕迹,总有人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但是做了就是做了,就算人不说,还有鬼会说。林羽从小和自己的哥哥相依为命,他这辈子只喜欢哥哥,只想要和哥哥在一起,但是哥哥成年的那天,父母要将他们卖了,哥哥为了保护他失手杀人,锒铛入狱。后来他听说哥哥死了,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到了尽头。只不过有人给了他一次机会,能把......
松豆豆,现代神医,意外穿越修仙世界,附身同名废柴。幸有温柔妻子苏子柔相伴,开启逆袭之路。他以医入道,融合现代医学与修仙之法,炼制神丹妙药,既能起死回生,又可助力修行。在家族中力破阴谋,声名鹊起。后前往灵源山历练,于重重困境中突破,在修仙界大放异彩,以独特医术震撼众人。拒绝诸派招揽,唯愿与苏子柔共赴仙途,宠溺无限,书......
前排提示:双向奔赴体型差攻非人是龙龙 1.温柔清朗身体敏感(很会勾龙)受&沉稳强大身居高位(可爱龙龙)攻 2.我是土狗,小情侣恋爱文学,没有高端计谋 3.不是传统双强,攻受社会地位不平等,但是恋爱地位平等,攻非常尊重受,当代男德代言人 大二美术生徐枕清,在外出写生时因为救人坠落悬崖,穿越到万年后的星际。 万年前的一场灾变,让绝大部分人觉醒成西方神话里的幻想种,成为了星际的主宰,人类成为了珍稀物种,处于社会最底层。 而幻想种因为过于强大的力量引发了暴动期,人类是最好的安抚药剂,所以囚禁豢养人类的新闻层出不穷,直到联盟建立才趋于和平。 作为星际唯一的纯血人类,徐枕清有苦难言,只能捂好自己的马甲。 而一次意外,直接让他在最强龙族伊萨斯面前暴露秘密,在徐枕清惊慌害怕之时,伊萨斯却主动帮助他遮掩气味。 两个人一点点试探着靠近对方,两个原生家庭并不幸福的人磕磕绊绊的学着爱人。 跨过两人悬殊的身份地位,抛去种族歧视与偏见,徐枕清勇敢接近伊萨斯,在他危险的暴动期主动安抚他、陪伴他,最终走进一头龙的心。...
“这把刀饮过血,也饮过恨——如今,它要饮主。”二十年前,裴门灭门案震惊江湖。三十六具尸首无外伤,却胸腔尽碎,骨生锈斑。唯一的幸存者裴厌,被父亲临死前烙下眉间刀疤,留下一把残缺的“吞海刀”,与一句谶言:“刀锈蚀骨日,裴氏绝命时。”二十年后,裴厌以“苍狗”刀横行江湖,专杀仇人。直到一个雨夜,他追杀的神秘死士竟以血蚀穿他......
云梦泽中赤湖张家一个在仙界三十三天破碎之后渴望崛起九天的小小修仙家族。(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本书相对慢热、慢热、慢热)(字数很多,恳请大家给予多一些的耐心*^▽^*)...
七界并存,极魔进攻人界,人界四阙盟盟主马老前往其余六界寻找高手。原本在兽界修炼的玉龙仞,与马老有些旧情,因此来到人界,最后关头马老与极魔皇同归于尽,请其余人守护人界百年。一个只会喝酒的疯子——玉龙仞在此对抗极魔,收获爱情,友情,徒弟……疯子,真是个疯子,这根本就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杀人不眨眼,手段残忍,根本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