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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愁吃不愁穿,就是觉得生活太枯燥。

可能我真的有病。

我的母亲就是个精神病,我十八岁那年,我父亲就是死在她的手中,我永远忘不了,那个晚上,我在我父亲的脸上看到我这辈子都没有看到的微笑,那一刻,我想他不怨我的母亲,是她亲手放过了我父亲。

于是,我顺其自然的接替了我父亲的位置,但让他们都称我为“白先生”,仅仅是因为我讨厌这个由我精神病母亲取得名字:莘夏。

有些可笑,三十五岁的我貌似永远在叛逆,不喜欢别人教我做事,不喜欢别人喜欢上我,甚至说是厌恶、恶心。

张芒,很有意思的女人,她很听话,更好的是,她不喜欢我。

将张芒带回来的前,我还绑架过一个女人,她叫骆西娅,她貌似是个千金大小姐,我虽留下她,可她管的太多,甚至还喜欢上了我。

后来她居然教我做事,果然,我还是太小看她了,于是,为了叫她做人,我亲手将她送给了我一个我忘记名字的某个老板的床上,我想她会明白我的良苦用心。

因为张芒,我第一次对家产生了向往,我不该有,可我控制不住。还真矛盾,既想要她又想放过她。

她太听话了,还有些傻,我让她叫我的名字,她依旧称呼我‘白先生’。按理说,她这样的人这么无趣我早该玩腻了,但我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就是她很幸运,每次都能幸运的躲掉致命的伤害。

我教她如何开枪,教她如何用刀子划破人的皮肤,教她如何杀人,我想让她变成跟我一样的人,这样她或许就会变成我,永远离不开这里。

我将她留在家后,联系上了她的家人,告诉他们不必担心,我只是暂时带她离开一下而已。

这样想,我倒还真是个慈善家,将人绑来还要安抚家属。

看着她倒在我枪下的那刻,我多么希望她会死,这样,我就不用一直苦恼自己是否对她有意。

她没死,听医生说,就是可能会残疾,我不要她残疾,我要她好起来,健康的好起来。我告诉医生,别留疤,是我害怕,我害怕以后我见到她时,看到她身上的伤痕后会自责当初为何要这样对她。

最后我做了一个决定,只要她好起来,我就放她走。

程辰,一个还算可以的人,他是我为数不多值得信任的弟弟。

他来过我家,在楼下的餐厅见过张芒,他说他见到张芒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她,扯淡,哪有一见钟情。

临行前,我最后一次问张芒:‘恨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