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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饶命,我们愿意留下来当苦力!”

“少爷,我们都是被吉安侯父子给逼的,他们是混蛋,他们不是人……”

……

一百名侯府恶奴,稀里哗啦跪倒一大片,一个个以头抢地,恨不得爹娘多生两个额头,好给少爷磕头认罪。

“可是,你们是吉安侯府的家奴啊?”朱缺有些为难的说道。

“我们不是侯府家奴,”一名家奴抖抖索索的说道,“少爷有所不知,我们这些人都不是吉安侯府的家奴,而是破落军户和侯爷封地的佃户……”

“没有卖身契什么的?”朱缺笑眯眯的问道。

“没有,绝对没有!”

“那就好办了,”朱缺伸了一个懒腰,“张彪,给他们松绑,签合同。”

签合同?

难道,这小子要与这一百人签卖身契?

朱元璋、朱标二人微微皱眉。

要知道,大明开国之初,朱元璋就曾彻底废除前元的‘蓄奴制度’,严禁人口买卖。

大明律法中明确规定,只准官宦之家役使奴婢,而“庶民之家,存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从良”。

此外,对官宦之家役使的奴婢数量,也予以明文限制:公侯不过二十人,一品不过十二人,二品不过十人,三品不过八人。

之前打死三名恶奴,就算打起官司来,一句‘持械夜闯民宅’,就可以轻松脱罪,大不了送一名庄丁吃几天牢饭,略加惩戒而已。

可是,如果朱缺与这一百人签下卖身契……

朱元璋、朱标对视一眼。

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