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的顾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下文学www.20qb.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引起狼群和哥布林的混战后,本想趁乱逃走,但可惜,哥布林的数量有上百,而牙狼的数量只有五十多只,就算牙狼的个体战力高于哥布林,但也无法产生质变。

哥布林是有智慧的种族,它们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我,面对狼群的阻扰,它们迅速分出一部分哥布林拖住狼群,剩下一部分继续去追杀我。

而我由于之前的爆发,体力彻底归零,跑都跑不动了,只能举着枪,一路慢慢倒退。

枪早就没有魔弹了,但我根本腾不出手去换子弹,说到这里,我就有点后悔用双枪了,另一只手也拿着枪极大程度的限制了我的手速。

巨大的阴影下,是一个才十六的单纯少年被可恶的哥布林宁狞笑着追杀的悲惨场景。

好吧,虽然说到底也是我先拿枪崩了哥布林才发生的惨剧。

不过看哥布林那样子,估计我不打它它也会过来打我,最后情况都一样的。

唯一让我后悔的,是不小心粘上了哥布林的血。

等等,阴影?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抬头看去,地上的阴影竟然是遮天蔽日覆盖这整片大地的树叶和枝条。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倒退到了一个巨大无比的古树附近,那古树看着有几百个我张开手臂那么粗,褐色的树干散发着原始的气息,高约数千米,如同巨人一般。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树,而且,更奇怪的是,一进入古树的阴影中,哥布林都忍不住颤抖起来,似乎,有什么让它们害怕的东西。

就当我以为它们不会继续追我的时候,那帮哥布林竟然又一边颤抖一边慢慢追了过来。

我特么。

我人都无语了,有这毅力你们当个哥布林真是屈才了啊,咋不去保研呢?还有那边那个大哥,你特么都吓尿了就不要来追我了,边走边拉很不雅观啊混蛋!

不过,至少它们的速度被大大的减缓,我得到了喘息的机会。

同时,我可以换枪了。

我把霰弹枪放回戒指里,拿出一把巨长无比,枪身巨粗的漆黑长枪。

不,这应该叫炮。

这是堂叔给我的,据他说,这玩意是燕国那边攻城用的大范围杀伤聚魔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