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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冠回忆了下07-08赛季的局势,然后悲哀的发现,适合自己的球队其实并不多。

首先大城市都不能去。

大城市媒体极其发达,球员的一举一动都在摄像机下。

霍华德在奥兰多搞七八个女人都没事,马布里在纽约玩个服务生都能麻烦不断。

他要是去尼克斯,很容易被媒体喷死,球队也会因为媒体的压力而放弃他。

只有小地方会把球星当作宝一样哄着,他只能去小城市。

同时,强队也不能去。

强队有战绩追求,会更加注重球队内部的和谐,给新人的机会也更少。

03年的米利西奇贵为榜眼,但在活塞这种争冠球队中,也没有多少出场时间。

有当家球星的球队也不适合,容易闹矛盾,到时候搞不好会被雪藏。

李永冠不会天真的以为自己一去到NBA就能挑战球队老大的位置。

考虑到这些因素,李永冠要去的只有小城市的摆烂队,而且队内最好不要有太大牌的球星。

如此一来,尼克斯就不能去了。

雄鹿队有里德,老鹰队有乔约翰逊,也不适合。

山猫队里有乔丹指指点点,他也不喜欢。

思来想去,李永冠发现森林狼最适合自己。

07年夏季加内特投奔凯尔特人会让明尼苏达的球迷伤透了心,正好需要一个新的球星来

填补空缺。

而且明尼阿波利斯是个苦寒之地,没有大牌会喜欢那,球队对球星非常稀罕。

要不然的话,当初他们也不会因为加内特表现出点潜力就献上惊天合同,直接导致联盟停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