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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琳在瑞凡家里见到了他的家人,妈妈哈特,三个妹妹瑞恩、利伯缇和莎莫,弟弟华金。利伯缇今年16岁,莎莫14岁。

菲尼克斯一家在佛州盖恩斯维尔的小镇米卡诺皮拥有一个17英亩的牧场,当地人称呼这里是“菲尼克斯营”。牧场里有一座三层楼高的房子,菲尼克斯一家就住在这里。楼房里是那种典型的60年代的嬉皮士公社风格,波西米亚风的挂毯、宣传环保内容的招贴海报和营地里的晾衣绳——他们晾衣服而不是用烘干机,院子里有个非常大的泳池,后院里还有个蹦床。

菲尼克斯家是个非常与众不同的家庭,这种氛围让乔琳想起自己的父母,她小时候很大程度上也是在这种家庭氛围中长大的。

这一切都让乔琳有种回到童年的感觉,觉得特别亲切。

营地里有另一栋楼,菲尼克斯们管它叫旅店,瑞凡会让他的朋友们在那儿居住和演出。乔琳没住在那里,她住在瑞凡的房间里。

哈特是个很酷的妈妈,当然某种程度上,她更像是瑞凡的朋友而不是他的家长。她非常友善地欢迎了乔琳,让乔琳觉得待在这里很自在。

利伯缇和莎莫也是很可爱的两个妹妹,用瑞凡的话说,利伯缇是那种强壮、灵活的女孩儿,就像是个杂技演员;莎莫则是家里最小的宝贝儿,长得最wasp。

在米诺皮卡的圣诞节非常轻松。菲尼克斯一家都是上帝的信徒,尽管他们并不属于特定的某个教会。曾经他们是邪教上帝之子的信徒,现在早已背离那里,所以他们不再特定属于哪个教会。乔琳自己曾经说过相信道德或者自然,但是她不笃信某种至高存在,或者说,她觉得主可能不在乎。瑞凡曾经开玩笑说,虽然他仍然定期祈祷,但是他也不知道那位至高者是男人、女人还是水母。

哈特给乔琳看了很多瑞凡童年时期的照片,他打小就是漂亮的金发孩子,随着年龄增长,头发颜色才越变越深。还看了很多家庭录像,乔琳惊讶地发现她好像在小时候住在加州的时候见过瑞凡和弟弟妹妹们在街上卖唱的场景。她小时候住在银湖区,但是妈妈有的时候会带她去日落大道看看,瑞凡他们经常在那里卖唱。

哈特还讲了很多有趣的事,比如瑞凡的名字是怎么来的。她解释说,河是生活中许多问题的答案,因为向河中望去,你可以看到一切事物的倒影。乔琳恍然大悟,这是赫尔曼·黑塞的《流浪者之歌》里的话,她妈妈的公社成员们也很喜欢黑塞,她读过这本书。

哈特还讲了点过去的事儿,比如公社里分娩的时候,她们把孩子放在分娩盆里,但是大家都不去看,只是把孩子放在那儿一会儿。因为如果有人过去分辨这孩子到底是男是女,就会给这个生命贴上一个标签,如果他是个男孩儿,人们以后就只给这孩子买蓝色衣服了。哈特觉得这事儿很有趣,人们为什么对这种差异如此着迷呢?

乔琳对这些都听得津津有味,觉得很有意思。

瑞凡还带乔琳在营地里闲逛。营地里有非常多的橡树和其他叫不上名字的树,他们在树林里逛来逛去,然后互相摸来摸去。

佛州温暖的冬天很适合穿些轻薄的衣服,对瑞凡来说,好像也很好脱。

除了林子里的西班牙苔藓看起来真的很像某种恐怖片的背景,地衣又太滑了,没什么不好的。

附近还有一处湖,瑞凡吓唬她说那里有很多鳄鱼,还有数不清的青蛙,乔琳有点搞不清他是认真的还是开玩笑,总之没再提要去那儿看看了。

他们像两个14岁的青少年一样在后院的蹦床上蹦来蹦去,被华金和瑞恩一通嘲笑。弟弟妹妹虽然很高兴自己的朋友和瑞凡在一起了,但是也觉得他两黏糊糊的样子真是没眼看。

家里的两只狗狗也很可爱,叫正义和朱庇特。乔琳很受两只狗狗的欢迎,每次它们都围着乔琳和瑞凡玩个不停。

不过其实大部分时间瑞凡和乔琳都待在他的卧室里,他的卧室跟大部分20出头的青年没有太大区别,乔琳还挺庆幸他床还挺大的。

瑞凡,怎么说呢,乔琳觉得他对床上生活特别热衷,她不是不喜欢这点啦,青年人都是不知道力有尽时的动物嘛,但是瑞凡是那种会有很重的腿毛手毛的类型,乔琳会要他除毛。她自己汗毛很轻,腋下几乎不长毛。她不会说她有点享受折磨他的那个过程,特别是看他委屈巴巴地给自己除毛的时候,简直不能太可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