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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丰州城荷花村,村北有户人家,家主

陈富贵二十来岁,靠着打猎为生,由于狩猎手艺不错,所以日子过得还算富裕。

陈富贵虽说勤快,可他爱喝酒吃肉,尤其喜欢吃兔肉;所以每回打猎归来,他总是让夫人张氏杀只兔子,好好犒劳自己。

据说当地猎人圈子内,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但凡进山打猎,遇到有身孕的动物,还有幼崽,必须放生。

可陈富贵从不理会,他只想着多想挣些钱。所以这些年,他抓了不少幼崽。

话说有年秋天,陈富贵的父亲陈亮,独自一人进山打猎,结果失足掉入谷底,当场丢了命。

一时间众人议论纷纷,皆说是陈亮平时杀念太重,从而招来报应。

母亲潘氏,生怕儿子出事,于是她多次劝陈富贵改行。

可陈富贵想着打猎来钱快,断然拒绝了。

从此,每次陈富贵进山打猎,潘氏总是提心吊胆。

好在接下来数年,儿子总能平安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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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潘氏开始质疑报应一说;日子久了,她反而鼓励儿子多抓点猎物卖钱。

那年,妻子罗氏怀了身孕。

陈富贵见妻子有点消瘦,寻思着进山抓点野味补补。

可罗氏乃心善之人,她说道:“相公,孩子马上要出生了,你就别去打猎了,给孩子积点德;再说,若补身子,杀鸡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