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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道,马儿呼啸而过,烟尘四起,往来行人纷纷避让。

“咳咳、咳……”

身上裹着两块破布拉撒的行乞者一只手捂住口鼻,一只手下意识地驱赶面前的灰尘。

蓬头垢面,面黄肌瘦。浑身上下没有二两肉,仅剩一具还算高大的骨架。风沿着长道吹到了远处,无人的地方,尚未融化的积雪上,露出他那赤裸青紫双脚。

这就是马背上的挎着腰刀的骑士对行乞者的唯一印象,这种乞丐,真是他妈的要多碍眼,有多碍眼。

可谁又能想到,如今衣衫褴褛的乞丐在两天前还是个二十一世纪的高级社畜呢?

老天爷好像跟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仅仅是一次醉酒,就让孟可来到这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世界。

纷乱、杀戮,仿佛是这个单调世界唯一的节奏。

两天的时间,孟可就看到了不下十次拦路打劫。有的匪徒劫财,有的流寇劫色,当然更多的还是抢劫粮食。

严冬刚过,路边草丛的花朵便已经姹紫嫣红,这些花儿扎根在敢于反抗的人的尸体和鲜血上。一如那些乱匪一般,吃的都是人血馒头。

看得出来,这是个乱世!

这具身体原主的记忆告诉他,现在是他现在在崇祯三年的陕西一带。

大旱连年,灾情遍布。

村无吠犬,尚敲催征之门;树有啼鹃,尽洒鞭扑之血。

这是对这个时代最真实的写照。

而孟可重生成了明末的特色——流民,而且是穷得只能乞讨的流民。他也不知道自己是该庆幸,还是该无奈。

庆幸的是,光看自己的样貌和穿着,就能看出这是堪比‘狗不理包子’的古代‘匪不理’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