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醉.红尘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下文学www.20qb.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今天他是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扬州的城门外的,因为今天有个大人物要到扬州城来。这个人至少对他来说是个大人物,特别重要的大人物,甚至可以称之为他的偶像。这个人就是他的靠山,风雨堂的副堂主——“邪影狂刀”萧龙腾,这萧龙腾在风云楼虽然只是个副堂主,但在江湖上的名号那可是不一般了,提起他的大名江湖中没有几个人敢说不认识他,没有几个人敢小看他。曾经也许有过,但那些人都已经付出了小看他的代价。在十年前的第二部《江湖志》上已经是排在了第二十位的人物,在整个风云楼的风云十二堂中也是武功排在前几位的。只因性格张狂、易冲动才不得不屈居副堂主之位。

就在冯五怀着激动、仰慕、忐忑的心情在城门外等待的时候,他看到了那个少年,他看到了那个少年从朝霞中走来。本来别人走路他也是不会在意的,别人唱歌他也是不会放在心上的,因为这歌江湖人都知道的。但是他看到那个年轻人如此张扬、如此装的从他身旁经过,远处传来的歌声此时似乎变得不那么动听了,这时他莫名的觉得美丽的心情突然相当的不爽,至于为什么他不知道,也许天会知道吧。其实他觉得那个少年年轻,他何尝不也是年轻人呢?他也仅仅有二十五岁而已。

冯五在这扬州混了多年,还是有一定眼光的,自从傍上风雨堂后眼界更宽广了不少。所以他看出来了这个少年是练过的,但是从他的衣着上他也看出来少年不会是江湖中的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因为江湖中成名的年轻一辈中没有像他这样装扮的,从他如此简单的行头来看他也不会是那些江湖豪门的少爷、公子。所以他今天做了一个以后让他后悔半生的决定。

他向跟在他身后的六七个小混混使了个眼色,兄弟们自然明白他的意思,有两个眼色好的早已上前拦住了年轻人,有嘴快的兄弟已经开口问道:“兄弟,那条道上的?报上个万儿来,进城干什么?”

年轻人明显一愣,但他还是说道:“秋歌,从扬州官道上来的,进城逛逛,也没什么事。”他其实也知道这些混混问的是什么意思,但是他确实也不是任何一条道上的,今天只是他进入江湖的第八天,他除了在前面的镇子上教训了一个试图盗取他剩下的不多的盘缠的毛贼外,他就一直在赶路。

冯五听了暗吃一惊:难道这小子是官府中人,难怪那么嚣张。于是他马上换上一幅犹如见到亲爹的笑脸一边拱手一边说道:“秋公子原来是官府里的大人,是到扬州公干的吗?小人冯五,自小在这扬州城里长大,这里的人情世故、三教九流没有我不知道的,大人若有需要,小人愿效犬马之劳。”冯五以为少年是官府中人,只好出来替手下兄弟打圆场,同时也是想先混个脸熟,以后说不定真能和这年轻的大人攀上那么一点点的关系。因为他听出来这人并不是本地人。这就是地痞混混的品质与觉悟。

哪知少年接下来的话把他彻底激怒了。少年知道这几个混混会错了意,他很友善的解释了一下:“我并不是什么官府的大人,只是从扬州官道上一路行来,要到扬州城里随便走走而已。”

冯五一听这话那笑得比春天还灿烂的脸马上就黑了下来,那速度岂止是比翻书快,简直就是掩耳不及迅雷之势啊。旁边的小弟一看老大脸色不好,马上有人跳出来为大哥撑场子了:“小子,你是在耍哥几个吗?今天要是不让你长点记性你是不知道我们冯五爷和马王爷一样也是有三只眼的。”说着就招呼着旁边几个小混混一起向少年冲了上去。

作为小弟他的觉悟也是很高的了。冯五手下这几个地痞是何等身手?他们虽然出手凶狠毒辣,尽是阴招,全往秋歌的要害部位攻击,比如双眼、下阴、小腹....但是他们的武功实在太不入流了,他们的动作显得粗陋而呆板,凶狠有余但气势不足。只见秋歌几个腾跃闪纵,那个几个地痞全躺在地上了,在看秋歌他的右手还扛着他那把简单的剑,就那么气定神闲的站在哪里,那么酷酷的站在哪里,似乎他根本不曾动过手,他确实没有动过手,只是在他腾跃纵闪的刹那间他已踢出了六脚,于是地上躺着六个地痞。

冯五这一群人有两个人没有动。一个是冯五,他觉得有他手下这六个小弟出手应该能摆平这个“招摇”的少年了,他这个当大哥的是有身份的人岂能随便出手。另外一个就是他们这一群人中的第一高手,也是有冯五手下第一高手之称的牛猛,外号“流氓”,他认为像他这样的高手是不适合与其他人以多欺少的,他更不屑与那些只会一点三脚猫武功都算不上的人一起出手的,那对他的名誉是个极大的侮辱。他的武功可是比他的老大冯五还高一筹的,只是因为冯五对他够仗义,对他出手也算大方,所以他才以身相报,一直跟着冯五。

据牛猛说他是师出少林的,其实他只是和一个少林俗家弟子练过两年少林长拳而已,比冯五那种平日厮斗练出来的野路子是要高明一些的。

二人对望一眼,彼此心中都明白今天是遇到硬茬子了,在他们对望的那一眼中还彼此传递着一个信息,那就是要一起出手,也不管什么身份面子了,能把这少年收拾了才是最重要的。只有把这个招摇家伙拿下,今天这场子才能找回来了。于是他们出手了,同样的阴狠毒辣,但比刚才那六个张牙舞爪的家伙动作流畅的多了,姿势优美的多了,一眼看上去他们确实是练过的。但是他们的结局是一样的,两人在刹那间和刚才那六个地痞一样用自身的实际行动真实地诠释了一回什么样的动作才叫标准的“狗啃泥满口血红”和“四脚朝天仰天鬼嚎”。

一群地痞龇牙咧嘴地从地上爬起来,因为秋歌并未下重手,所以他们还能爬起来。他们眼中全是迷茫和不可思议,他们一共八个人和这个少年一招没过就全躺地上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绝世高手吗?

不过冯五不一样,他作为一群小混混的带头大哥,他知道今天这个亏是吃定了,但不能这么灰溜溜地抱头鼠窜。他假装凶狠地瞪了一眼秋歌,只敢瞪一眼,而且眼中还不敢有丝亳怨恨,他怕他流露出来的怨恨会激恕秋歌,他看了一眼气定神闲站着的秋歌狠声的说道:“秋歌,好,很好,我冯五记住了,我今日技不如人认栽了。风水轮流转,这场子我早晚会找回来的。兄弟们,走。”

作为混了多年的混混,他知道要是他灰头土脸的就走了,那么以后他在兄弟中的威信就会一落千丈,所以就算是屁滚尿流地走也要交代几句场面话,以显得他虽然技不如人,但气质上却是不认输的,而且他还会报仇的。何况他还知道一点,秋歌和他并没有什么大仇,而且从他出手看得出秋歌并不心狠手辣的人,一般不会要他们的命的,而且有如此武功的高手大多数是不会把他们这些小角色放在眼中的。是以秋歌在冯五最后交代的那句场面话中还听出了一种示弱的意思在里面。在那么短的时间里他能想如此之多,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冯五确实是个相当合格的混混,一个有着超级觉悟的混混。

他的经验和见识告诉他,他成功了。秋歌并不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更没有因他的几句苍白无力的狠话而为难他,因为秋歌觉得冯五等人真的不值得他再浪费半分力气,他要留着力气去好好见识一下扬州是否如传说中一样繁华。

就在几个小混混簇拥着冯五转身要走之际,突然听到远处有人说道:“就这点出息,你不要脸我“风雨堂”可丢不起这个人。”说话间人已到了冯五等人跟前。此人的身法之快完全可以用势如奔雷,快如鬼魅来形容也不为过。

冯五听到说话之人的声音虽然是在骂他,但在他听来这声音无异于天籁。他再看秋歌的眼神已经变了,他眼中除了喜出望外还有一份戏谑。他知道此人一来他今天的面子、场子什么都可以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