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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上午。

信昌出版社在内地的办事处,设立在二环边的一家宾馆里。

林根硕也懒得坐公车了,直接从电影学院打车过去,和出版社社长蓝先生,在他的酒店房间见面。

蓝先生是一位长相儒雅的中年人,三十多岁不到四十岁的样子,说话带着一口浓重的闽南腔。

经过一番交谈,林根硕大致了解到,台省出版社一般给予作者的版税率,多在10%到15%之间,比内地作家的版税率要高不少。

蓝先生为人还算公道有良心,并没有看林根硕年轻,就占林根硕的便宜,还给他开了一份版税率11%的合同。

所以,看了合同的各项条款,确定没什么问题后,林根硕很爽快的就把合同给签了。

这是林根硕签约的第一本繁体书的版权,也没有想那么多,反正能在台省出版,心里就挺高兴也挺期待的。

毕竟对林根硕来说,能被远在千里之外的台省读者,看到自己写的书,也是一件值得骄傲,且特别美妙的事情。

签约完,林根硕便跟蓝先生告别,打算离开宾馆。

林根硕本以为,台省出版社的规矩,应该和大陆的出版社差不多,也要等书出版之后,再慢慢支付版税。

而信昌出版社又是隶属台省的出版社,要想拿到他们的版税,没个一年半载估计悬。

而且,台省远在天边,《盗墓笔记》到时候在台省发行多少本,卖出多少本,都是人家出版社说的算。

所以,《盗墓笔记》这本书在台省出版能赚多少钱,林根硕并不是很在乎,也没抱太大的期望。

结果,就在林根硕转身准备离开之际,蓝先生忽然喊住他:“怎么就走了呀!先别走,你的钱还没拿呢!”

话说着,蓝先生便转过身,从柜子下打开保险箱,拿出几扎钱出来。

林根硕目测了下,大概两三万块左右,如果没看错的话。

蓝先生也很随便,直接就把这笔钱,用信封装了,鼓鼓囊囊丢给林根硕:“你的稿费,总共3万!”

“你先拿回去,到时候从你的版税里扣,多了算我的,少了我给你补!”

林根硕心说,这小说还没在台省出版呢,怎么就从版税里扣了,就不怕没人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