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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哥就很喜欢白白嫩嫩的牧羊人小男孩,也非常喜欢软绵绵的绵羊。

就是因为可爱、顺从,还能培养成小男娘。

赫尔墨斯自然也喜欢顺从的人,但是他知道顺从的人往往是软骨头。

尤其是像阿列克斯这种被金钱和欲望,腐蚀穿了骨头的人,除了顺从听话之外,是一点用没有。

所以,他给人提供建议只有一条——跑路。

他大哥阿波罗给他讲过:“人就是羊,你往哪边拨弄,他们就往哪边走,还会咩咩叫,可好玩了。”

“可是,人不是有脑子吗?”当时的赫尔墨斯并不懂。

“他们那点脑子比核桃仁大不了多少,都用在自作聪明和自我感动上了。”阿波罗给赫尔墨斯解释,“你只要让他们觉得,做的事是对的,他们就会很顺从。”

“可是那些人不是常说什么,人是不分对错只看利益吗?”赫尔墨斯那时确实天真。

阿波罗哈哈大笑:“因为那是我告诉他们的啊。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对他们有利的,就是对的。做神其实很简单,不必满足他们的愿望,反而要让他们身陷苦难之中。”

“难道不是人越幸福信仰越坚定吗?”赫尔墨斯觉得这跟平时听见的理论,确实不同。

“当然不是,人所谓的幸福是个虚假概念,实际上是满足不了的欲望。你越满足欲望,他们越蹬鼻子上脸。你越是打压他们越是让他们痛苦,然后稍微给点好处,就会觉得你慈悲。”阿波罗说道。

“哦,所以就算我说老鼠是鸭子,也没问题咯。”赫尔墨斯好像有点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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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训练的好,就算说屎能吃,都会有人跟的。”阿波罗笑着拍了拍赫尔墨斯的肩膀,“羊嘛,就是这样,随大流、为了与大多数保持一致、为了不变成受歧视的异类,再多的苦他们都能咽下。你再努努力,还能让他们变成应声虫呢。最重的是,你得知道一定不能让人团结起来。”

“不能团结?不是说团结起来才会很厉害吗?”赫尔墨斯又不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