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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有浩办事很利落,当天就把借用实验室的事情说定了,给华懋饭店打了电话。程昱文又让他约了上次见过一次的那位画家王美蹊,定好了时间,一同前往。

来到震旦大学,林有浩直接带人去实验室。敲门之后,一个约莫二十七八的青年男人出来。

“这是李松泉老师。”林有浩为双方介绍,“这就是我的那位朋友……”

“程昱文。”程昱文主动伸手与这位样貌俊美文质彬彬的老师握手。

简单打过招呼寒暄几句后,李松泉率先提起正题:“程先生的事,林同学和我只是大略一说,职责所在,我不得不多问一句,程先生要分装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程昌义适时将手里的匣子递上,程昱文打开,在场的其他三人好奇看过来,都是一愣。

稀里糊涂被邀请过来的王美蹊惊讶失声:“口红?”

“对,美国进口名牌,蜜丝佛陀。”

程昱文点头,又从身上拿出一个镶嵌珠玉十分精致的小匣子,揭开盖,露出里面牡丹花形的金质分格。

要说他的那位舅母,除了爱权贪钱,还有什么爱好,那就是爱美了。

这种关系,他又是小辈,送过分贵重的东西显得生分不大合适,略次一等的又有些普通缺乏心意,那就只能额外再在稀奇精巧上下点功夫。

彩妆盘这种东西,现代就是烂大街的玩意儿,但在这个年代,绝对够稀罕,足以令任何女人惊喜动容。有了这个,再随便弄点什么,也就能应付过来了。

其他人看着依旧摸不着头脑,李松泉眼睛倏地一亮,笑着赞道:“程先生心思巧妙,浪漫至极啊!”

程昱文挑挑眉,也笑:“李老师同样是长于风雅之人。”

两人对视,互相都有种得遇知己相见恨晚的感觉。

林有浩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又不好直接问,一个劲儿的皱眉。

“死心眼!”

“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