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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外军,也就是驻各战区或出征的中央军。

留屯在外的将军及都督所领的兵,就称为外军。中央直辖的军队,就称为中军。

曹操打败袁绍占有冀、并诸州之后,平定一个地方,即留一部分军队在那里留屯驻防,并由一人任统帅,统摄辖区内诸军。

这种留屯制,实即魏晋以下盛行的军事上分区的都督诸军制的滥觞。

三类,郡县兵,各郡县维护治安的军队

四类,屯田兵,也就是士家制兵,有着军队名义的农民。

这些军队的待遇也千差万别,中军的待遇最好,外军次之,郡县兵更次之。

屯田士家兵最惨,比世家士族私有的普通佃农还要悲催。

每年家无余粮仅能裹腹不说,不旦死亡,家中妻子就沦为生口妇,甚至未死时,很多也被掠为作战部队将士的发泄的营妓。

平时,这些披着狼皮的曹军混水摸鱼,趁乱抢掠洗劫的事非常普遍,特别是在战争时期根本管不过来。

在魏、蜀、吴三国之中,军纪最差的莫过于曹魏。

特别是黄巾军或者土匪、山贼出身的曹兵,以及家遭巨变的士家屯田兵,打家劫舍、趁乱作恶更加肆无忌惮。

而此时,由于襄樊前线吃紧,南阳的精锐全部被曹仁抽调一空,剩下的都是一些屯田兵,或者收编的山贼土匪。

这些兵平时的待遇差到极点,早就满腹怨气,加上东里衮治军不严,军纪极差。

现在,太守下令可以劫掠,彻底激起了他们的潜伏已久的欲望。

于是匪性大发,趁机放开手脚肆意妄为。

深受东里衮大恩,又兼姻亲的宗子卿,以及应余,想制止已然不及,见大势好此,只好跟随大流拼命搏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