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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泽站在简陋的出租屋里。

其实,说是屋子,真是高看它了。

总面积不过十平方,两平方的折叠钢丝床,两平方用塑料隔起来的卫生间,两个杂物柜,一点零碎的诸如锅灶之类的家常用具。

这是帝都打工族生存的地方,尤其是,像郑明翠那样根本不懂享受生活,只会埋头干活,拼命攒钱的人,也只配住在这种地方。

没错,床上花枝招展的淡粉色牡丹花床单,向凌泽说明了,这里是郑明翠的住所。

这里他来的很少,帝都三年大学时光,也不过来了屈指可数的五六次。但是他从来没关注过这里,只有那个廉价的,仅有的红色塑料凳,因为每次不得不坐下,而被他牢记。

哦,还有那个俗不可耐的床单。

那天晚上,他白天给张灵嫣伏低做小哄她开心,晚上又刚好从郑明翠手里拿到一笔钱。心中的郁愤和手中钞票的实在感交织在一起,让他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扭曲的亢奋。

于是借着酒意,他终于尝到了,什么叫做征服感,晃动在眼前的,就是那个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