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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想起来他昨晚似乎是在我耳边说了什么,可我困得不行,迷迷瞪瞪之间也不知道回了句什么……原来是这样啊。
原来他不是不告而别。
心里被耗得一干二净的勇气似乎又回来了一些,甚至隐隐带着一些突然降临的甜蜜,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
李时暮:「所以,你找我什么事?」
我赶紧说了今年文艺晚会的事情。
李时暮:「唔。」
李时暮:「你要不要来 C 市?」
我:「啊……?」
李时暮:「你来的话,晚会的事,我可以考虑考虑。」
我总觉得他在屏幕的那一头坏笑,我甚至能想到他笑起来有点儿痞坏的样子,却依旧好看到不行。
好吧,我得承认,我愿意去找他,也很想去找他。
最后我买了当日的高铁票。到了 C 市高铁站后他又给我发来一个新的定位,C 市的丽思卡尔顿。看到定位我的脸颊就飘红了一阵儿。
抵达目的地后我去前台拿了房卡,一路刷上行政楼层,敲了敲房间门。李时暮懒懒散散拉开门,他刚洗完澡,穿着白色的浴袍,发丝还在滴水,慵懒的面孔下是高挺的鼻梁和精致的眉眼。
我下意识吞了口唾沫。
他突然笑了起来,然后捏了捏我的下巴,印了一个吻。
「今天的妆容不错。」他对我道,「唔,这种口红颜色叫豆沙色?」
我的大脑飞速旋转。没有一个直男会有豆沙色的概念吧?他从哪儿知道的?前女友教他的?也可能,前女友都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