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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收拾一下心情,找一块空地,拎出个锅来,又弄个液化气罐出来,搞几条排骨剁吧剁吧,扔到锅里飞水。

排骨是雷霆鹿的肋骨,这些天里,那头野猪已经被他肢解着烤来吃了——猪肉油大,烤着吃香,鹿排就是炖着吃。

他虽然打了一些野物,大多是自己吃了,并没有卖钱,毕竟荒兽身体里所蕴含的能量,是一般食物不能补充的。

吃饱喝足之后,他又简单地休息了一下,不过野地里的灵气,终究是不能跟城市里相比,他一边打坐一边决定:等手头宽松了,要买个聚灵阵来用。

聚灵阵是阵法,要驱动还得有灵石,随身能携带聚灵阵的主儿,那都不是一般的有钱,就像地球上的富户,出去游玩还想休息得好,那得买辆房车——汽油自然是自备的。

陈太忠也知道,自己想买个聚灵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过他也不气馁——下界飞升的人,也可以有自己的梦想。

大约是凌晨四五点钟的模样,他就结束了打坐,打算在中午时分赶回青石城。

交了任务之后,可以买点东西,然后接着修炼,他的目标很单纯。

但是他走了一个来小时,猛地觉得哪里有什么不对,登时就站住了脚,警惕地四下看一看,然后缓缓地将腰间的长刀掣了出来。

“嘿,这小子还真是有点门道,”一声轻笑响起,前方的大树后,绕出了两人,都是劲装打扮,其中一个虬髯大汉的肩头,扛着一支三米的长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