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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未曾见过,他冲动的一面。

他颤声:“是我孟浪,污了夕姑娘的眼睛,”

华听风将袖子拉下来,盖得严严实实的,手臂上的刺痛红肿不及心中千刀万剜的痛半分,痛应有尽时,胸腔的肉却像刮之不尽,每一下都像第一下那么痛。他侧过脸,线条优美的下巴与精瘦的颈项连成一线,看得夕欢心潮蹁跹,而他声音一沉再沉:“我送你回去……放心,这病不会传染,而且隔着衣料……不过,也是委屈夕姑娘了。”

她那么好,他怎么配。

夕欢从看见手臂,明白是什么怪病,到回过神来,不过五秒。

而她一抬头,就知道男主角的脑补能力果然天赋异禀,恐怕在她愣的空档,他已经兀自脑补了十万字虐文,吃了一嘴玻璃渣,心里流血又流泪。她以一个明白人的角度来看,不免有些好笑,但更多是心疼。

她犯病了可以立刻去市医院做个全身体检,她很惜命,不会省这点钱。但一个寄人篱下,又不懂得讨成人欢心的孤僻少年,面对‘怪病’,无疑于灭顶之灾。每个在世上行走的人,或多或少,总有一些说出来会被旁人觉得无足轻重,自身却痛不可当的苦处,往往只能学会忍耐,与之相处。

再坏一点的,便是长成皮糙肉厚的大人后,回过头去嘲讽同样有难言之痛的人。

夕欢自觉不是这种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