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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敏娇就算是他杜风的面子,若是差了,还让他以后怎么在黑白两道混?

虽然这时候的香港,白道也同黑道相差无二。

不过让杜风感到震惊的有两件事。一是陈敏娇的英语太好,就连他找去说是恶补ABC字母的老师都自惭形愧。二是这女人穿上高跟后竟然犹如平地,步步生风,听礼仪老师的说法,这女人倒是毫不怯场或有不自在。

口红和高跟鞋是女人的武器。

而陈敏娇显然已经能够熟练运用后者杀人于毫厘之间。至于前者,光是看她微微启唇就已经是诱惑,若是配上颜色正好的口红,怕是会一吻之间倾倒众生吧?这就是杜风想要的效果。他要所有人,对他的选择,只能哑口无言,剩下称赞和欣羡。

而他在陈敏娇身上,看到了这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性。

于杜风而言,天之骄子这个词似乎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他出生时,已经过了黑道动荡不安打打杀杀夺地盘的时日,他家老头子,早就满身伤痕地为他闯出了一片天地。要什么有什么,从未有过得不到的疯狂。所以他能够肆意花丛,能够号令八方。

但他永远都是太虎帮的太子,他没有自己的帝国。比起子承父业,他更爱自力更生。他的骄傲不允许他永远背负着父辈的烙印而生活,他想要闯出一点新的东西,比如在传媒娱乐界。

更何况,同成为神相比,他更享受造神的过程。

那些世家小姐又如何?最终结局不过是败于一个逃难来港的女孩。他已经迫不及待看到她们脸上气急败坏地模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