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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慕肆城长得比宋修然好看,即便以黎锦极为苛刻的目光来看,也是男人中的真绝色。尤其是眼里那种漫不经心的傲慢,最能挑起女人的征服欲。

她喜欢宋修然,是因为更早认识他,而且她从小就很崇拜宋修然的正义感。

宋修然是属于光明的男人,而且慕肆城处于灰色地带。他不算坏人,但也绝不是什么善茬儿。狠起来,吃人不吐骨头。

“咱们知根知底,结婚会容易许多。你觉得呢?”看他不回答,黎锦又问。

对慕肆城,她有好感,而且追了宋修然了这么多年,她很累,有点坚持不下去了。

二十七岁的她已经不年轻了,没有多少时间继续耗着,倒不如找个互相了解的嫁了。

“你喝多了。我出去接个电话。”慕肆城走出了包厢。

黎锦卷拂面,眉眼低垂,笑了笑,淡淡的无奈更添了一份妩媚。

仰头,喝了一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