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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丽莎气得不能自控,差点就将一只自来水笔捏断了,一拍桌子,不停地追问下去:“你不是常常和她来往吗?据你自己说,关系还非同一般。金玉瞳和韩家相识这一点,大家都有所耳闻,更何况你了。前一阵子,你又和她走得近,就算她什么都不说,难道你就一点儿蛛丝马迹都没看出来?”

贺忆安则极力地辩白:“她没提过,我也不觉得她在交友一方面有什么突然地改变。甚至我认为她……她像是有意于我……”

金玉瞳似乎一直都刻意在接近贺忆安,这不是他一个人的错觉,身边几个常常一起喝酒作乐的朋友,也有这样的感觉。或者做个大胆的猜测,金玉瞳一直都擅于在每个男人心里,都留下一抹痕迹。

按照韩仲秋的声明来看,彼此相知半年有余。那么,当贺忆安找到金玉瞳做封面女郎的时候,他们两人的关系已经确立了。这种情况下,她还依然佯装单身,依然对贺忆安有过言语挑逗,依然欣然答应邀约,依然来向沈初云讨教文法……

看来,韩仲秋不过是她精挑细选之下,最容易捕到的猎物而已。

这件事上,所牵涉的每一个人,在金玉瞳眼中都不过是她的垫脚石。

可是这些话,现在说出来,还有意义吗?

邓丽莎也在回忆着韩仲秋的声明,以及贺忆安找金玉瞳合作的时间,最后联想到方才他那未完的半句话,不觉更加恼火起来:“所以,锦绣杂志是你们调情的工具吗?你们没有达成婚姻的一致,最后就达成了彼此利益的一致。她洗白了污名,嫁了好人家。而你为了事业,可以不顾我们的尴尬,不顾初云的尊严,甚至不顾报社的名声,只追求让更多人知道锦绣。你可真是擅长经营,今天我们的报纸和杂志果然都脱销了。好啊,好一个青年才干!”

一下子两顶大帽子扣下来,贺忆安的脑袋是晕的,自然倍感冤枉,头和手都不停地摆了起来:“不不不,我和她只是,只是……先,我和金玉瞳的关系并不是那样的。可能我对她是有过一些不很正经的想法,但我保证,那只是一个闪念,过后就不曾存过任何的私人感情。对于她,我只是当个普通的朋友,甚至仅仅是业务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