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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啊,以前叫做朝歌城,相传是商朝武丁大帝建造。

武丁大帝有一次路过朝歌,见古灵山雄奇,有龙飞九天的气势,风水特别好。于是他就下令在这里建造了陪都,后来到纣王的时候,就干脆把都城迁移到来咱们这里。据说,当时的朝歌城是全天下最繁华的地方。”

“我知道,我知道!”

顶着冲天辫的胖娃,跳起来大声说:“俺爹说过,纣王是个大坏蛋。”

“坏蛋?也许吧!”

说话的是一个胖乎乎的男人,大约在五十岁出头的样子。

光头,穿着白色的褂子,笑起来的时候,好像一尊弥勒佛。

他叫马三元,是同福旅店的大厨。

马三元是土生土长的淇县人,后来跟着他老爹去了北平,还开了一家饭店。北平那地界,当初可是大清国的都,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