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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关己事的看客而言,普遍持有的观点是:第三者的介入破坏了婚姻稳定,如果没有外力介入,婚姻必将一帆风顺。可如果爱的这个已婚男人,刚好婚姻中夫妻双方都不想继续,但没有外力推动,双方都在苦海中挣扎,而这个第三者的出现,刚好帮助他们都解脱,让彼此都找到了新的幸福,这种爱该不该呢?自由派认为,噢,听起来不错,舍己度人,有观音娘娘再生的风范;保卫派认为,屁,纯属扯淡,那你也须等人家关系解体了后再去下手,只要婚姻的一丝气息尚在,胆敢靠近者,就是逆天反贼,人人得以诛之。

以上这种情况,大家的分歧还没那么重。在现实中,人们刀戈相见的情景,多见于婚内只有一方劈腿,瞬间,人们对第三者的讨伐就来了。

有趣的是,如果出轨的是已婚男人,第三者是个女人,人们会称这个女人为“小三”;如果出轨的是已婚女人,第三者是个男人,却没人称这个男人为“小三”,也似乎没人为此明一个专属标签。

由此可见,男女平等其实未必。不得不承认,世俗观念里,男人出轨似乎比女人出轨,大众在心理上更认为稀松平常。

对第三者的鄙视,我一直觉得是因为历史传说和文艺作品里,男人的形象是陈世美居多,一旦婚姻破裂,原配最终都人老色衰,为家庭和男人辛苦一辈子,全为他人作嫁衣,自己一无所有,只能眼巴巴看着那二人逍遥快活,所以,人们认为,都是第三者造的孽。可是,假设财产分割时,历史一直流行的是另一个版本,男的净身出户,第三者死死跟随,两个人另起炉灶重新来过,而原配滋润芳华,顺利地重新燃起生命的另一春……果真如此的话,人们是否会对第三者的态度变为敬佩呢?

看来,大众评价婚外恋当否,多是从结果来看。婚姻解体时,是否能给双方都满意的善后交代(情感交代就别指望了,双方只要有一方仍在两个人的历史中不能自拔,是不可能满意的)。否则,没爱的还要强留,那就没意思了。至于婚姻中的一方还爱着另一方,而另一方已经不爱了,这种情感的痛苦,那是属于本书中“旧爱”章节的诠释,请前往参详。

对当事人而言,由于彼此站的角度和立场不同,大家对“第三者”的定义也不同。有两种“插足者”的概念,市面上比较常见:

第一种,原配认为,凡是第三者,必定是狐狸精和心机婊,看上了我男人的年轻有为或事业有成,所以,才仗着姿色不知廉耻地勾引男人,妄图快速便捷地换取男人的金钱,缩短自己的奋斗时间,直接攫取糟糠之妻的我多年来苦心栽培和患难与共的胜利果实,还处心积虑地妄想篡夺正宫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