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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天刚佛晓。全村的大公鸡齐齐高鸣,吵醒了昨夜很晚才睡的三人,到了该出发的时候了。

李修揉着沉甸甸的脑袋,一抬头就看见阿海把一件衣服朝他扔过来。顺手一接摊看一看,不过是一件粗布缝制的衣服,粗染的藏蓝色已经洗得发白,显然是穿过的。手肘和后背补着几块补丁,袖口和衣角也磨的发毛了。

“换点换上吧!这可是我用最后三根蜡烛跟杨老伯换的。”面对李修不解的神色,阿海一边往嘴巴里塞着馒头一边说,显然是杨老汉给他们又准备了早饭。

李修面露苦色,就算要当平民百姓,也不给他一段时间适应一下,一下子就要他抛弃锦衣玉食,面对破衣烂衫,还真不是轻易能做到的。但是,路是自己选的,再苦也就只有自己忍着了。他也知道,还穿他自己的衣服,在外面行走,太容易暴露身份。对于外界来说,他现在是离奇失踪的状态,不知道在附近有多少刺客在寻找着他。

磨叽着穿上了粗布衣裳,大小倒还刚好,听阿海说是杨老汉儿子的旧衣服。只是布料粗糙,触肌生硬,自然是比不上他穿惯的素云锦。

阿海和小山来回打量着改头换面的李修,双双点头露出满意的神色,让李修郁闷不已。唉,现在自己也是一个小乞丐了,要是一个月前有人告诉他他将会失去一切变成乞丐,他一定是不会相信的,甚至还会把那人斥责一顿。但是,现实就是这么突然,转变得让人措手不及。

在杨老汉一再挽留下,三人又饱吃了一顿早饭,阿海的包裹本来已经半空了,现在又塞满了全村人送的酱香饼,水果干,甚至还有两条晾干的咸鱼,挂在腰上,随着走路的步伐一晃一晃,甚是可笑。

告别了热情好客的村民,三人迎着太阳出来的方向出发了。

关于未来要去哪里,三人在前一天晚上也是商量过的。阿海和小山是无所谓去哪里的,考虑到李修要避开可能的追杀者,尽量要远离都城。但是具体去哪里,却也一时没有个想法。

李修感谢二人的周到照顾,内心一个念头冒了出来,说:“我有一个想去的地方,应该不会有人料想的到,但是路途遥远,一路上一定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