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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或多或少都有一点保护欲, 钟斯年也不例外。

他从小就有一个英雄梦。幻想能像美国队长一样保护地球,像黑猫警长一样对付坏人,像杨利伟一样探索宇宙, 可是他在相当和平优越的环境里长到十八岁, 考入TOP2金融系,直到现在大学快毕业了也没遇到过外星人,打架只能去正规营业地武馆,那帮人打得烂不说, 关键是没有黑帮巷战里暗无天日杀出一条血路的悲情豪壮感。

在钟斯年连豪壮的豪字都还总是写错的时候,他就已经深刻理解了这个词的内核,并将之作为自己人生的信条, 航海的风帆。

当时在看一部电影,大英雄拯救世界,朋友和反派都死了, 满地横尸焦土,战场只余他一人。脱下溅血的战袍叠放在一边, 长剑垂挂, 他坐在一座小山丘上, 低头安静地整理手上的伤口,从怀里摸出一支长笛, 在低迷冷涩的夕阳里吹奏一曲亡灵序曲。

钟斯年坐在影院里, 在那一瞬间生出无限豪情, 童年的纸飞机扶摇直上, 开往刀光剑影的异世大陆。

他正义感满满,崇尚昆汀式暴力美学,坚信真理要靠血肉模糊的打磨,可惜生不逢时, 长到这么大,遇到的唯一反派只有牧知意。

偏偏牧知意是他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妹妹,十二岁开始在杂志发表文章,十八岁那年立志做律师,跟着张明走南闯北,如今已经在律圈混得风生水起,或者说,闻风丧胆。

钟斯年曾经去旁听过她打一场离婚官司,出轨家暴的丈夫趾高气扬进场屁滚尿流离场。牧知意长开以后越来越像爸爸,不作表情时自带一股女王的气场,逻辑清晰口条极顺,总是能在最短时间内咬住对方七寸软肋。

他觉得说牧知意是当代诸葛亮有些不太合适。

诸葛亮都没她这么能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