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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我不负汤婆婆的厚望,拿了她给我的一吊子铜钱,浩浩荡荡地进了城。临走前我思虑几番,还是把凤泣血带上吧,我敢肯定在小凤仙眼里这块石头比我有价值得多,我单独出门如遇上了意外,他必定不会前来相救,带上这块石头,他就算不情不愿也肯定会来。于是我寻了个黑漆的桃木匣子将它装好,又牢牢地绑在了身上,才安心出门。

    以景州县的城门老旧程度来看,这估摸着就一个偏远安逸的小城镇。我纳闷了,他一个劳什子的黑金猎头,这里有什么重要人物需要劳烦他动这个手么?

    我方向感受后天影响,颇有些拙劣,找了十八个路人指点才找到原来竟与我只隔了两条街的锦绣铺子。

    让我不能接受的是,那铺子老板居然是个男人。

    最不能接受的是,铺主穿着针线精巧艳色风骚的锦缎,肥头大耳,满面油光,牙缝里嵌着几块青翠的菜叶。当他对我招呼“姑娘姑娘”的时候,我几乎要被这浓重的口气与轻佻的语调吓得倒头就走,可惜这偌大的城镇就这一家针线刺绣的店面。

    我忍辱负重地进了门,憋着气,随意地指了指想要的针线和木棉,翁里嗡气地让他赶紧包起来。

    他一个生意人,数钱都不利索,拿着我的铜板来来回回数了不下八回,次次都不一样!气得我一个不爽快几乎要拍案而起时,他才笑脸相迎地说数好了,分文不差。

    他脑袋虽不好使,但鼻子却灵得很,在我转身时急忙叫住我。

    “姑娘用的,是什么脂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