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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谢,九班的。”

    男生长得很帅气,英气逼人的眉毛一扬,更乐了,很正式地向叶起南伸出一只手:“谢谢。我是许乃峰,认识一下吧,救命恩人!”

    叶起南时常想,如果许乃峰不是一个直的不能再直的直男,他会不会爱上他,毕竟他认识许乃峰的时候,和方成还不怎么熟,虽然是一个班,但话都没说过几句。

    然而这世界上最没有意义的便是“如果”二字。所以许乃峰和叶起南只是好朋友,好到无话不谈,好到没有秘密,就是人们常说的死党。

    许乃峰知道叶起南喜欢男人,却从来不对他抱有什么成见,这也许跟他来自北京有关。许乃峰常说,北京那边同志很多,没什么稀奇的,还经常鼓动叶起南假期跟他回北京,要帮他介绍高富帅。

    叶起南隐约知道,许乃峰在四九城里也算个二代,家里虽然称不上什么厉害角色,但毕竟也有些根基。他之所以能考到这么个犄角旮旯的学校,完全是为了躲避家里人的管束,高考时极其霸气地在其中一科的答题卡上画了一只猪,出来后还滴水不漏地装模作样抱怨有一道题没来得及做,得到家里人的好言安慰。

    他瞒着家里改了志愿,甚至在成绩出来那天,也喜气洋洋地宣布一切尽在掌握。他成绩一向好,那个时候又赶上换届的关键时候,家里人没工夫管他,直到录取通知书发下来,档案调走,一切木已成舟,他老爸气得直跳脚,他却早就叼着通知书,卷着铺盖无比欢乐地跑了。

    他们第一次相遇那天,许乃峰就是在躲他老爸派来的秘书。

    叶起南喜欢看杂七杂八的书,有时兴致勃勃跑去跟方成讨论,方成只会说他看的东西都是垃圾。但许乃峰不一样,他们总是有很多话题。许乃峰虽然没有叶起南那样沉迷文字,但文学素养极高,两人常常天南地北一顿胡扯,经常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天亮。

    许乃峰一直看不上方成,方成也看不上许乃峰。可悲的是,友情常常会在爱情面前略逊一筹,就像白水比不上美酒,昔日形影不离的朋友,也因叶起南陷入热恋而变得渐渐疏远起来。殊不知,酒美则美矣,可惜伤身。而白水,却是人离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