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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心软也是错。因为答应了邹皓的请求,和他成了情侣,自己就从他心底的朱砂痣成了墙上的蚊子血,刺眼的厉害。而朱含柳虽然心有不甘却甘心退让,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流产失去了孩子,而这,就是所有一切的引火线。

失去了孩子的朱含柳黑化了,她雷厉风行,对邹皓和自己进行了猛烈的报复,她和邹皓相爱相杀,受罪的却是无辜的自己。自己家破人亡,邹皓和朱含柳却琴瑟和鸣。

这一切,不过是因为自己心软而已。他们的爱情,自己在其中何其无辜?

难道是自己逼着邹皓爱她么?难道是自己逼着朱含柳做替身么?一个风流处处留情,一个自甘下贱不顾自尊,凭什么他们的爱情坎坷是因为自己的存在?

想起邹皓在自己对他不加颜色的时光里,在床上把朱含柳当做自己一般玩弄。后来,他们秋收算账,也把这一切都归罪给了自己。冷笑一声,原来,这也能算是自己的错。

邹皓是衣冠禽兽,朱含柳自甘下贱,自己也蠢,耳根子又太软,被两个人蒙在鼓里一无所知。

不爱就放手,以自己的条件何必死缠着一个自己并不怎么爱,也不爱自己的男人呢?可是他们却把自己视作她们爱情路上的路障,试金石,蹉跎的是自己,成全的是一对贱人。

她很清楚自己的性格,性格软绵,说好听了叫温柔,说难听了就是个没主见,当初和邹皓在一起不也是因为朱含柳一直在旁边撺掇,邹皓的很多追求行动又都在大庭广众下,周围人的起哄和朱含柳的撺掇令她抹不开面子。即使重生了,她也清楚自己斗不过那对男女,她只敢偷偷的恨。可是……她实在不甘心,明明什么都不知道的自己却要为那对狗男女搭上自己全家。

想起父亲一力承担起所有债务,一跃从高层跳下后那满地的鲜血,想起他那双绝望到怒睁无法合上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