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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之子的笑容很好看, 特别特别地灿烂, 其实脑袋里正滚动播放着一句话:

——迪克你个臭小子拐带小孩子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我该说你还有那么一点点良心,知道必须我送埃米尔去?

或者说,你竟然好意思让我送埃米尔去哥谭?!

主要问题, 就在“哥谭”上。所以现在就要谈谈哥谭。

哥谭是个什么样的城市?

如果说全美的城市按照犯罪率做个排名, 哥谭要是自称二哥,其他城市肯定只敢抢三弟的位子,再顺便小心翼翼问问:要不你还是当大哥成不?

哥谭就是这样一座神奇的的城市。

它历史悠久,甚至形成了一种难以描述的独属于自己的文化气息。明明是一座外地人设身处地一想就想跑的城市,但本地人却非常爱着这颗独一无二的黑珍珠。这里包容又排外,广阔又阴凉, 团结向上, 又藏污纳垢。这里是犯罪之都, 盛产天才, 也盛产疯子, 这就是哥谭。

不过这几年,哥谭不但盛产罪犯,还盛产都市传说——那就是传说中的暗夜骑士蝙蝠侠,和他的搭档,神奇小子罗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