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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昂·迪普斯,是个倒霉蛋。

他热爱音乐,曾经去米兰游学,回到纽约后,投入自己所有的家产想要发行一份属于他的唱片,但,就在他制作完成唱片后没多久,科技发展,电子专辑逐渐取代了实体音乐,拥有名气的唱作人依旧可以发行唱片,他没有名气,需要投入更多——却几乎无法看到回报。

莱昂努力去寻找投资,但失败了。

“实话告诉你吧,老兄,”一位与他关系不错的经理人拍拍他的肩膀,“我们欣赏你的音乐才华,但你的嗓音太过平平无奇了,如果你愿意转至幕后,把词曲卖给我们,换其他人来唱,我们愿意发行你的唱片,并给你一大笔钱。”

那时候的莱昂需要这笔钱,来支撑他入不敷出的生活:“但是……你们不会在歌曲前写下我的名字。”

公司想要打造一名偶像,所有的星光都需要向那名偶像汇聚,如果他已经是一位有名的词作人,他未必无法争取到署名权,但莱昂当时籍籍无名,刚欠下了巨额贷款。

他放弃了那个机会,想办法自己上线了电子专辑,但并没能回本。

没过多久,随着超人出道,美队复活的消息传开,人们爆发了对超级英雄的无比热情,他们需要超级英雄作为导向标,莱昂当时已经穷困到吃不起饭,他花了三个晚上,为纽约几位出名的超级英雄写了一首歌,他最满意的是为蜘蛛侠写下的,无论词句还是曲调都朗朗上口……可刚发出去试水,《号角日报》就发文抨击蜘蛛侠,人们开始讨论超级英雄蒙面的必要性,复仇者联盟是合法的“英雄”,可并不是所有蒙面英雄们都让人喜爱,比如泽西州哥谭市那位夜间出没还会飞的哺乳动物——

当打工的酒吧被“反对蒙面小偷(某对匿名超级英雄持激烈反对态度的民间组织)”打砸一通后,莱昂默默地删除了那首歌。

这之后,他继续还债,早出晚归,只是更加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