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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胡天蚺跳上马车,妖舟一定会动手,注定因此和族长尚未见面就撕破脸。然而,为了金朝,她愿意。

就在这看似寻常实则千钧一发之际,有人大喝一声:“且慢!”

胡天蚺扭头看去,妖舟也掀开小窗帘向外看去。

但见,晨曦中,金朝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独自一个人在万丈光芒中奔赴而来。此时此刻的太阳,反倒成了背景,仿佛化为了一身羽衣,为金朝披上了金光。那斑斑血迹,仿佛就是装点英雄的鲜花,暗自生香。

金朝那样夺目,令人心生崇拜和敬仰。

妖舟视力极好,将金朝打量一番,见他骑马的动作流畅,便知他受伤不重,于是放下心,同时也将小窗帘放下。

胡天蚺看见金朝,真是意料之外,瞬间产生扑上去直接将其杀死的冲动,却不得不隐忍。

胡天蚺的手下见到这样的金朝,眼神中也透出几分狂热。在蚺族,每一个人都崇拜强者。

金朝策马来到近前。

胡天蚺笑道:“尊巴,你怎么一身的伤?”

金朝回道:“被一群野狗撕咬的。不过,没有关系,狗主人再也见不到狗了。”

胡天蚺的眸子就是一缩。

金朝盯着胡天蚺的眼睛说:“我来迎接公主,大哥可以退下了。”

胡天蚺蹙眉,说:“胡闹!迎接公主此等大事,怎可以由你接手?!况且,你一身的伤,先回去休息吧。”

金朝扬起下巴,说:“大哥心疼我这一身伤的伤?难道不是看着满心欢喜吗?哦……若是看到我的尸体,大哥应该更开心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