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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杉以前养过狗,也很喜欢狗狗,看到这帅气的二哈就想笑。因为这狗实在是太二了,这不,见没事了又凑了过来让陈杉跟塔玩耍。

“这狗还真是热情,你从哪里弄来的?”陈杉一边跟狗玩着,一边说道。

妙华看到这二货就不打一处来,恨不得上去就给它两脚,但是介于陈杉的淫威,还是没敢鼓起勇气。

“这是我从一个胡商手上买来的,看着它像极了一头狼,还以为是北方那些雪地狼呢!谁知道它这么没心没肺,每一次让它上去咬人,它都扑上去舔别人脸蛋。”妙华没好气地埋冤道。

你居然让一只哈士奇上去咬人?陈杉哭笑不得,它不把你卖了就已经算得上是忠诚了。

哈士奇作为三大不会攻击人类的犬种之一,全都要归功于它那缺根筋的脑回路,大概是祖上拉雪橇的时候光顾着向前跑了,奔跑时不需要太多的智商,所以后代都比较憨厚。

“这狗可不是用来咬人的,它外表可能看起来跟狼无异,但是它更适合拉点什么东西在雪地里奔跑。”陈杉抚摸着球球的狗头,眼里说不出的宠爱。

“不然像今天这样,你指望它来帮你找场子,最后把你自己都给搭了进去。”

妙华想起自己落到他手里被他打屁股的情形,脸上又忍不住沾染了几分粉红,低下头去道:“陈杉,我能不能求你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