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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畔有樵夫,森溪两相依。寥寥百余里,且足鱼米欢。

“李叔,又去山上砍柴了?”一个妇人在溪边浣纱,见到李大方身边的陆霜,顿时眉开眼笑:“小霜今日来我们家玩呗,我家小虎老喜欢你了。”

溪水清澈,两岸绿油油的,隔不了多远就能看见树林,灌木很高,时不时能野生的兔子和松鼠。陆霜向张婶招手:“婶婶辛苦了,只是今晚李叔叔要炒狗肉吃,你们也可以来哦。”

李大方听到陆霜邀请别人吃狗肉,用拳头揍了她一个脑包,朝张婶咧嘴笑道:“小娃娃不懂规矩,张妹子莫要见怪。”

看着捂着脑袋一脸委屈的陆霜,张婶咯咯笑出声:好生可爱的娃娃,不像自家小虎只会惹事。想到狗肉,张婶瞧着李大方走远的背影,口中喃喃:“该是老黄死了。”

老黄是土狗,用热水褪去一身皮毛,掏干净肠子,其余的都可以吃。在油锅里炸,外酥里嫩后放到大锅里炒,香味能飘到三里开外,总是有孩童寻着香味聚拢过来。只是别人家的狗肉,他们就算想吃也不能吃,自家的狗自家吃,这是村里的规矩。

日落时分,香味缭绕了土砖砌的石屋,陆昂、陆霜和李大方围着石桌坐下。

李大方是村里少见的光棍,他本是锦州人,因为躲避战事一路逃到了兖州边境,在这村庄一待便是四年。倒不是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只是李大方就是不娶,后来更是说要自己是回锦州的,不会在这里扎根。

陆昂闷头吃着米饭,夹的也是青菜、蘑菇之类的。李大方见他一筷子狗肉都没夹,笑道:“老黄虽老,但肉吃着够劲道,都是腱子肉,好吃得紧。你夹一块试试?”

陆昂手中筷子一顿,迎着李大方的目光叹息:“前两日还是老黄在江边发现昏迷的我们,现在让我吃它,心理上有些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