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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云见拿起药勺的手递到跟前,祝照瞧见他拇指上戴着的白玉扳指,于是提了个要求问:“那以后我病了,王爷都能来喂药吗?”

明云见怔了怔,眉目柔和了些,道:“若本王在,便喂你喝药。”

祝照点头,松了口气。

她想,明云见的身上除了有兰花香气,还有他从不离手的玉扳指,只要他能喂药,祝照便能瞧见玉扳指,如此大致就不会再认错人了。

明云见察觉到她看玉扳指的视线,问:“喜欢吗?”

祝照不明白,朝他眨了眨眼,明云见将手递到了她的跟前,拇指的方向对着她。祝照抵着头,细细地看着明云见的手,左右打量好几次。

他的手,只握过笔,故而手指的每一寸皮肤都是细致的,只有握笔的几处关节有淡淡的茧痕。

祝照道:“喜欢,王爷的手长得真好看。”

不像她的手,从小在徐家便是自食其力,洗过衣服,做过饭,打扫卫生,搬东西,她的手便不如明云见的手好看。

明云见莫名被夸,掌心盖在了祝照的头顶,揉了会儿道:“喜欢就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