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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长刀“鸿湖”

如叶玄所料,驼队经过“苍城”时,收到了“苍城商会”的赠礼,没有见到吴家兄弟。“如果所有‘蝗灾’都这么安分,该有多好。”叶玄心中对素未谋面的吴福、吴禄颇增善感。

“枯荣城主”杀了“航帮帮主”的消息,早已随着“信鸦”飘散南北。驼队过了天河后,浩浩荡荡朝西北而行。一路几乎未遭劫掠,连冒死冲阵的毛贼都变得罕见。这倒有些出乎叶玄的预料。对于那些豁出性命,只为抢得一驼的小贼而言,阵中是否多出一“蝗”,其实并无太大差别。

陆烬认为,一个重要的理由,是不少草莽之辈对“枯荣城”心生敬意,认为叶玄杀胡亢,是给“北人”长了脸,因此不愿再抢他的金子。对于这个解释,叶玄十分憎恶。他极不情愿自己成为北人的旗帜。

南北之别,在他看来合情合理,却又可笑之极。如果非要选一边站的话,今时今日,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南人”。并非为了南地有“仇诗迈、余媚儿”这般令他心瑶神驰的女子,只因现在,银子大概已经够了。他要做的事,也差不多该开始筹备。

天河南岸,直至“苍城”,与南地仍多有商贸、婚配,往来算得密切。越至西北深处,驼队收获的礼赠越多,赠礼的由头也愈发荒谬。初时还只恭喜他此行收获,后来竟有人直接贺他“入南人腹地大杀四方,肢解胡亢,沥血凯旋”。赞得叶玄好生为难,骂也不是,受也不是。

过了“苍城”之后,前路再无劲手,也加陆烬多番敦促,叶玄终于将木青儿、残影、孤雁三人遣回队尾押阵,但仍不同意将六人拆得更散。

三人溜着马,朝队尾处缓行,中途“孤雁”被一兵长叫住,似有些为难、琐碎之事,与她请恳、抱怨。孤雁瞧这样子,不知多久方能叙完,便示意木青儿与残影先行。

过得一刻有余,孤雁与兵长交谈已毕,正欲驰马去追木青儿。蓦然间,路旁稀疏林木中射出一道灰影,迅疾蹿上一匹骆驼,随手一挥,将驼上兵士甩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