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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时代,夫妻地位是不同的,古代那就不用说了,除了母系社会之外,基本上都是男性占主导地位,从中国的历史上就可以看出,古代的女子只有和离这一个权力,而男子可以纳妾,可以休妻。并不是每个女人都是河东狮吼的,所以,女生往往是处于劣势。虽然处于劣势,但是反抗的女性,除了武则天,慈禧太后,这类比较牛掰的人物之外,还真的很少。怪不得外国有个学者说过:“小心,不要习惯于享受着很大的快乐,而不再认为是快乐。不要习惯于忍受着巨大的痛苦,而不认为是痛苦。

看来,人是什么都能习惯的。

在早起的资产阶级,也不是那么完美的,一开始,封建残余仍然有,所以女性地位依然不高。比如说: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才开始设置这么一条,夫应该保护其妻,妻应该顺从其夫。

随着社会的逐步展,平等才逐渐由法律上的平等演变到现实生活中的平等。

当然,有句话我们都知道,现实和理想是有着巨大的差距的。

我国是社会主义,自然要说说社会主义的好处。社会主义中规定,男女是平等的,在法律地位上也是平等的。

只有在家庭地位平等的基础上,才能平等的行使权力。

这句话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