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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脸上和身上,满是被狗咬过的伤痕,他战斗起来依然像从前一样凶猛,并且更加灵敏。司科特与尼格脾气好,又是桑顿的狗,巴克从不与他们打架。无论是家养的,还是野外的,那些陌生的狗,都很快承认了巴克的至上的权威,否则,他们会现自己处在一个可怕敌人的威胁之下。巴克是无情的,他知道怎么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他从不放过任何有利的机会,更不会从生死搏斗中退却。他从司贝斯那儿得知,又从警犬和邮局的那群狗中得出结论,统治别人或被别人奴役。也不能有同情,同情是软弱的表现。原始生活中不存在同情,否则,会被视为软弱,这会让你丧命。杀人或者被杀,吃人或者被吃,这就是法则,是永恒的法则,巴克牢牢掌握了这个法则。

他比自己的生命和生活更古老,因为他连接着过去和现在,深藏在身心的永恒仿佛一股强烈的节奏,他合着节奏,像潮汐,像四季,他坐在桑顿的火堆旁,是一个胸脯宽大、长着白色牙齿的长毛的狗。但他身后晃动着的,却是各种狗,半狼和野狼的影子,他们急促而敏捷地吃他所吃的肉,喝他所喝的水,与他一同嗅着风的气味,和他一起聆听并告诉他森林中的故事,控制他的情感,指导他的行为。当他躺下的时候,也同他一起躺下,和他一起睡觉,一起做梦,做关于他的梦,并且超越他,进入他的梦中。

这些影子那么强有力地召唤他,让他一天天远离人类。在森林的深处,时时传来一种野性的呼唤,这呼唤充满了渴望与神秘,使他不由自主离开火堆,向森林深处走去。但他却不知到底要去何方,也不知为何要去,他只是被那种呼唤吸引着,诱惑着。但每当他踏入荒无人迹的松软的绿色林地的沼泽中,对桑顿的挚爱又让他回转身重新回到火堆旁。

只有桑顿可以留住他,其他人对他无关紧要。偶尔过往的旅行者或许会赞许他,抚摸他,但他对此漠然视之.倘若有人过于殷勤,他会转身走开。当桑顿的伙伴汉斯和皮特乘着他们盼望已久的长木筏到来的时候,巴克不屑于认识他们。直到他得知这是桑顿的好朋友之后,他才用消极的方式接受了他们,仿佛这是施惠于他们。他俩与桑顿一样,思想单纯,卓有远见。他们早就了解了巴克和他的性格,所以从不像对待司科特和尼格那样的亲昵方式对待他。

但是巴克对桑顿的爱却与日俱增。在所有的人中,只有桑顿可以在夏日旅行中把一包行李放在巴克的背上。在巴克看来,桑顿的命令就是生命的一切。有一天,他们用卖掉木筏的收入做路费,离开道森前往塔那纳河的上游。人和狗都坐在一道悬崖上,悬崖笔直耸立,足有三百多尺深。桑顿坐在悬崖边旁,巴克在他身旁。桑顿忽地冒出一念头。他让另外两人注意他的游戏。他指着深渊,对巴克命令道:“跳!”话音未落,巴克就纵身一跃,他赶忙伸手拦住,就在悬崖边上,他与巴克抱在一起。汉斯与皮特赶忙抓住他俩,将他们拖到安全地带。

“真不敢想象这是真的。”事过之后,皮特说。

桑顿摇摇头:“不,这很好,也很可怕。”

“他在你跟前的时候,我都不敢把手放在你身上。”皮特又说道,冲着巴克点点头。

“是啊。”汉斯说,“我也不敢。”